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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

点击:时间:2019-01-03
为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点赞
 
据报载,今年11月23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全票通过《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笔者作为退休前有先后在市政府法制部门和市人大内务司法部门工作的经历,有多次参加国家、省、市立法调研的实践,退休之后又参加了市新四军研究会的工作,所以,对立法,对抗战历史的研究,尤其是对有关抗战历史阶段的立法工作非常敏感。故此,笔者在对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制定《条例》这一立法举措点赞的同时,并认为,这一立法举措具有四个很强的特点。
一是针对性强。据有关资料介绍,去年以来,身穿旧日军服现身上海四行仓库、南京紫金山抗战碉堡遗址,网络直播公然调侃南京大屠杀等被概括为“精日” 行为、引发舆论哗然的事件连续发生。针对此类行为立法,不仅有利于反击否定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实的言行,而且也体现了国家对普通民众生命和人权的尊重。
二是及时性强。从2014年开始,每年12月13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到目前为止,国家公祭日活动已进行了五年了。在这五年里,通过举行公祭日活动,也发现了存在的一些有必要用法律条文固化的行为。国家公祭场所本应该是与庄严、肃静、清静的环境和氛围相适应,可事实上并未达到这一水准,不相适应的问题不少。比如,在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旁边,也就一墙之隔,就有一家名为“大开杀戒” 的奶茶店,这显然不合适。但工商部门在对其管理的过程中,因处罚没有法律依据,只能劝其搬迁。听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法律,把许多行政行为用法律条文的形式固化下来,解决公祭场所管理、从葬地保护等问题,有利于更好地涵养爱国主义情怀,保持公祭活动的庄严和肃静。
三是群众性强。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在这次立法调研中,调研的范围覆盖了南京市11个区各类人群2000余人,有78.1%的市民赞同立法。群众性强,这是学法、守法、护法的基础。人民群众赞同立法,赞同用固化的法律条文来反击否定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实的言行,加强公祭场所的管理,这充分说明人民群众对和平的向往和坚守,说明人民群众不忘国耻,铭记历史,有实现民族记忆的世代传承信心和决心。每年举行公祭日当天,南京全城默哀一分钟。今年,“默哀一分钟”被明确写入《条倒》。这都充分体现了具有很强的群众性。
四是实效性强。江苏省人大常委会这次制定《条例》,从5月正式起动,不到半年的时间就高质量起草完毕,进入审议程序,并于11月23日在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获得全票通过,创下了立法速度的纪录。南京法律界一直积极参与维护“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历史定论和法律定论,其中律师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去年,维护南京大屠杀历史真相律师大联盟成立。省人大对这一《条例》,委托律师团起草,并由律师团联盟成员刘伟主笔。起草律师团的情怀、使命感和专业素质,均得到省人大的信任。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条例》专设“宣传教育” 一章,这是地方立法首次把对抗战史的宣传教育列入法律条文,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举措。因为抗战历史需要传承,就目前来说,社会上仍有一部分人对抗战历史既不了解,也不学习,更谈不上宣传。比如,在对该《条例》起草前的调研中,南京市区仍有一小部分人完全对国家公祭不知道。所以,这就更有必要立法,用法律条文固定下来, 强化对抗战历史的宣传教育。
总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制定该《条例》,非常必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及时性、群众性和实效性特点,是我国首部地方立法制定的好《条例》,我为之叫好,为之点赞。
撰稿人:王茂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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