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研究
南通抗日根据地财政经济的建立和发展
南通抗日根据地财政经济的建立和发展
王 昀
南通抗日根据地的财政经济,是随着新四军在苏中力量的逐步壮大及抗日民主政权的建立和巩固,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 南通抗日根据地财政经济初创阶段(1940年7月~1941年3月)
这一阶段,新四军苏北指挥部东进,先后开辟了以黄桥为中心的抗日民主根据地和南通、如皋(东)、海门、启东抗日民主根据地。抗日民主政府建立后,废除了国民党政府及其军队名目繁多的各种苛捐杂税,减轻了人民的沉重负担,深得群众拥护。由于根据地初建,尚未建立统一的财政经济制度,经济建设也未开展,仅仅是为保障部队和民主政府供给采取的经费筹集措施。一是向殷实富户筹借和动员献金。二是沿用国民党政府的旧章,贯彻税不重征和合理负担的原则,开征过境货物税和盐税。据1940年8,9两月统计,黄桥税务总处(苏北税务总处)共征税款法币32万余元。三是沿用国民党政府的旧章,开征了田赋。
第二阶段 南通抗日根据地财政经济的建立和发展阶段(1941年3月~1943年3月)
1941年3月,苏中战略区建立后,通、如、海、启四县划为苏四行政区(简称四分区)。四分区党政军领导机关相继建立。根据地的不断巩固和扩大,为抗击日伪军不断“清剿”、“扫荡”,保障苏中部队和本分区各级党政军日益增加的财政夏苏中四分区贯彻了苏中一系列指示和决定,加强了党对财经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调整充实了各级财经机构,分别招收培训了财经工作人员,并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财经制度,严肃了财经纪律,使各部门的工作,逐步走上统一轨道。
1941年3月,江苏省第四区经济委员会建立,统管财经各部门的工作,增设了金库,实行一切收支从库。同年5月,为开征救国公粮,增设了各级粮食机构,专门负责公粮征收、保管、支付、调运等工作。从1942年起,根据苏中行政公署决定,贯彻了并赋征粮的政策,田赋与救国公粮合并征收,工作任务更为繁重。
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加强税收工作,1941年六七月间,调整了税务、盐务机构,建立了苏中四分区税务管理局,并逐步调整健全充实了下属税务机构。贯彻执行了苏中统一的税制、税则、税率、征收标准和征收方法,征收了进出口过境货物税、油饼税、土酒税和盐税,从1942年起又先后开征了猪羊税、海产税、牙税、棉花税、执照费等税,并进一步加强了各税征收管理。
为加强对各县财政工作的领导和地方税征管,1941年7月,四专署增设了财政科。
为监督党政军机关严格执行财政制度,1942年8月四分区增设了审计委员会,内设审计室,专门负责对机关经费和用粮收支预决算的审查。
为发行江淮币(简称抗币),抵制伪币(即汪伪储备银行的钞票),保护根据地经济,1942年8月,建立了江淮银行苏中第四支行,业务由金库代理,开始进行排斥伪币的斗争。
这一阶段,在日伪军不断进行“清剿”、“扫荡”,主要集镇被敌占领,交通干线被敌控制的斗争环境中,广大税务、粮赋干部,努力组织财政收入,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四分区的税收,1941年3月~12月共收370余万元(法币,下同),1942年收入达1333万余元,约占苏中税收总数66%左右。粮赋,1941年夏季实征救国公粮10.6万担,代金8万元,秋季实征公粮9.5万担。1942年田赋与救国公粮合并征收,公粮收入增加较多,夏季实征公粮27.44万担(包括代金折粮),秋季实征20多万担。两年公粮,均占苏中征收总数45%左右。根据苏中规定,地方财政可在征收的公粮中动用2%,屠宰税、契税等地方税收入,作为县的财政收入,其余均归苏中统一支配,分区不得随便动用,以保证苏中主力部队供给。
第三阶段 南通抗日根据地财政经济的困难和转折阶段(1943年4月~1944年10月)
1943年4月~1944年10月,苏中四分区进行了艰苦卓绝的反“清乡”斗争。其间,经历了1943年4月至12月反日伪第一期“清乡”斗争(包括4月至6月反日伪“军事清乡”、“强固封锁”,6月至9月反日伪“政治清乡”,10月至12月反日伪“延期清乡”)、1944年1月至10月反日伪第二期“清乡”斗争(包括1月至3月反日伪“高度清乡”)两个阶段。
在反“清乡”斗争开始前,在党的领导下,四分区广大军民从思想、组织、军事、经济等方面作了充分准备。财经方面,为适应日益紧张的斗争形势,并贯彻落实苏中精兵简政实施步骤,1942年11月底,各县税务、粮赋、财政等部门奉命进行合并,分别建立了东南(海、启)、南通、如皋(东)、通海四县(行署)财经局,各区相应合并,建立财经分局,各乡设乡财经助理员。原县级税务局各分局所辖的税务分派所,划归所在地财经分局领导。各级财经机构由同级党委统一领导。同年12月上旬,四分区税务、粮赋、财政、金库、银行等部门合并建立四专署财经处。12月底,苏中区党委召开财经工作会议,新四军一师师长兼苏中军区司令员粟裕在会上作了三次报告。会议主要内容是:统一苏中财政经济工作,加强财政纪律,集中统一领导,反对贪污浪费,实行精兵简政,开源节流等。四分区各县认真传达贯彻了这次会议精神。
根据反“清乡”斗争形势的变化,四分区反“清乡”斗争时期的财政经济工作可分为两个时段:
第一时段,从1943年4月反日伪第一期“清乡”(“军事清乡”) 斗争开始到1943年12月反日伪“延期清乡”斗争结束。日伪在“军事清乡”中“强固封锁”根据地,全分区日伪据点由原籍60多处增加到200多处;在“清乡”区边缘赶筑竹篱笆近200公里长,设大小检问所150多个,从而对“清乡” 区形成大包围。四分区面积相对缩小,财源大量缩减,这对四分区开展财政经济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困难。面对重重困难,在苏中四地委的坚强领导下,四分区军民沉着应战。一是进一步调整行政区划,精兵简政。4月撤销了通海行署,改设通海办事处,归南通县领导。秋季撤销了如中行署,归如东(皋)县领导。二是坚持搞好夏收夏征、秋收秋征。5月、8月,四地委两次发出指示,提出夏收运动和秋收运动的方针及具体任务,并对粮赋征收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四分区1至6月共收税款1123万元,其中盐税447万元。三是自力更生,组织生产自给。从1943年5月起,分区和如皋(东)县团,在苴镇地区先后开办了被服、毛巾、肥皂、军工等厂,以解决分区部队和各县、区武装大部物资供应。四是实行战时贸易管理,严管进出口物资。
第二时段,从1944年1月反日伪第二期“清乡”(“高度清乡”)斗争开始到1944年10月取得反“清乡”斗争的决定性胜利。日伪“高度清乡”,是在“延期清乡”局部得逞的情况下开始的。日伪深入四分区中心区,构筑据点30多个,并在边缘地区增筑封锁据点15个,压缩抗日军民的活动范围。由于根据地遭“清乡”摧残,人民负担能力降低,财政调度困难。面对严重的斗争形势,苏中四地委认真总结教训,确定了新的斗争策略。号召四分区军民作好长期艰苦斗争的准备,继续坚持斗争到底。这一期间,四地委、四专署对财政经济工作高度重视,6次发出与财政经济工作有关的文件。这些文件是:1月1日四地委关于财经工作的决定,2月15日四地委关于开展救济运动的指示,2月四地委关于发放农贷的指示,5月上旬四专署关于加强财经工作克服财政危机的决定,5月16日四地委关于克服贪污浪费现象巩固组织解救财政危机的指示,8月25日四地委关于秋季工作的指示。为了克服严重的财政危机,四地委、四专署加强了对财经工作的领导,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主要有:积极开征粮赋,大力组织财政收入,各县按时开征,尽可能伸展到敌人控制地区和据点内去征收,并多收粮食,少收代金,努力完成任务;加强税收工作,调整征税方法,根据苏中行政公署决定,采取从价又从量的征税办法,对大宗物品和可以从价计征的,均改为从价依率计征,执行调整后的税率;实行财政高度集中,统收统支,量入为出,改善财务管理,恢复党政军机关收支预决算、审计等制度;组织生产自给,节约财政支出,反对铺张浪费,认真贯彻苏中区党委决定,把反对贪污浪费的斗争和教育,作为财经工作的主要任务;开展救济运动,帮助群众解难。1944年春,为赈济在反“清乡”斗争中遭日伪烧、杀、抢而倾家荡产流离失所的干部和群众,四分区抗日民主政府发放救济粮7000担和农贷粮1.5万担,还动员机关团体和个人捐献,组织群众互助互济和生产自救,搞纺纱织布,由政府进行收购。经过努力奋斗,财政危机得以克服,在5月至10月对日伪的夏秋季攻势中,广大财经干部积极组织粮草和钱物,保障了部队和党政人员的供给。
第四阶段 南通抗日根据地财政经济的巩固和健全阶段(1944年11月~1945年8月)
反“清乡”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后,根据地不断扩大,财政收入逐步回升。但由于财政支出空前庞大,财政困难仍相当严重,加之伪币横流,物价高涨,人民生活十分拮据。1945年春,苏中区要四分区筹款1亿元,支援苏浙军区军需之急。因分区金库无款,财经处设法向敌占区变卖大籽盐,才凑满8000万元伪币上解苏中区。为克服困难,保障供给,四分区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努力开源节流,不断与贪污浪费现象作斗争。逐步加强税收工作,加强税收专业领导和进出口物资管理。不断抓紧确保现粮和整理陈粮,加强粮赋征收和保管,以保障部队和各级党政干部供给。
二是开展对敌经济斗争。根据苏中区指示,从1944年12月起,逐步建立抗币本位,增发抗币,分区、县、大集镇殷实商号,先后分别印制流通券和本票,在各自范围内与抗币等值使用,以解决货币流通需要。发动群众,不断开展排斥伪币的斗争,并在一定条件下,联合法币打击伪币。
三是逐步加强贸易管理。掌握根据地物资,实行以货易货,进行敌我区域之间的物物交换,促进根据地之间的物资交流,以打破敌人经济封锁掠夺。1945年初开始,分区和县的贸易机构、公营商店先后建立,并建立群众性的生产合作社,组织发动妇女纺纱织布做军鞋,既增加群众收入,又解决部队需要。